◇谢庆富
四川荣县经营农资生意的李女士近日前往某银行网点申请提升银行卡转账限额,在本人到场且已出示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户口簿才能办理,双方两次沟通无果后,当事人选择报警。最终,得知李女士系收款码商户,银行方面又称可以“走特殊渠道、特殊申请审批”,当日晚间才将其账户额度提升至3万元。(6月2日澎湃新闻)
对于储户遭遇的离奇事,涉事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回应,办理银行卡转账限额上调业务只需携带银行卡与身份证,若申请额度较高,主动出示户口簿等辅助证明可加快办理进度,但是因当班经办人员对业务规则理解不清,以为户口簿是必须要提供,沟通缺乏灵活性,进而引发误会。
银行当班经办人员的一次“误会”,却让储户受尽折腾——李女士家住乡下,距离县城银行网点30多公里,骑车要花一个小时才能到。涉事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称,让储户提供户口簿是他们银行的内部规定,并非央行要求。任何“内部规定”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储户依法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办理业务,银行无权额外要求出示户口簿佐证身份。银行内部规定不能大过法律,不得减损公民权利,这是不可突破的底线。
但另一方面,不合法的内部规定,也映照出银行守护客户资金安全的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银行业监管要求,银行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现实生活中,一旦银行客户账户卷入涉电信诈骗等案件,不仅经办人员,网点主任、主管都可能面临多重追责。在此情况下,银行基层网点为避免风险,倾向于选择“宁严勿松”。
反诈防骗,人人有责。银行身处反诈一线,应以保护群众资金安全作为首要目标。需要指出的是,反诈不是银行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参与的“大合唱”,民众才是自身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此外,银行在制定内部文件提出反诈要求时,应该合法并有明确的标准,让基层有章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