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检察院 能动履职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23年05月08日 遵义日报 杨义霞

  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以检察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近日,由余庆县检察院申请、余庆县法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开庭审理的罗某某等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在余庆县松烟镇某建材有限公司矿山上公开审查。

  据了解,2020年8月,余庆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罗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刘某某4人为了公司经营,在未取得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工人开垦位于余庆县松烟镇某村民组的防护林修建上山公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9.716亩防护林被毁坏,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鉴定造成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4万余元。

  余庆县检察院在办理企业刑事合规案件的同时,针对罗某某等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案团队通过实地走访及召集企业负责人、辖区林长、林业监管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等方式开展调研,与林长、企业负责人共同分析案发原因、企业管理存在问题及法律风险,就企业合规建设可行性进行探讨。结合其合规整改意愿、制定合规整改计划等情况,与罗某某等4人磋商达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协议》,双方同意采取由罗某某等4人支付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及鉴定费的方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共同向余庆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经余庆县法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法庭教育,罗某某等4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林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和破坏,缴纳了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及鉴定费用以用于生态修复。

  下一步,余庆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用看得见的方式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