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秋
10月24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中华儿女历来尊崇“精忠报国”“以身许国”“位卑未敢忘忧国”“苟利国家生死以”等爱国行为和精神。为爱国主义立法,把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同爱国主义教育融合起来,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爱国主义精神,以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赓续中华文明血脉基因,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信自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将进一步营造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励中华儿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该部法律在明确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强调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针对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如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抓好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植入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要以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施行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