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近年来,网络“双刃剑”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网络可以传播正面声音,宣传科学文化知识,迅速反映社情民意,丰富信息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网络作为“自媒体”,也会使非理性的声音、谣言、诈骗及色情等有害信息大面积传播。网络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负面信息的迅速传播,对网络信息安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成了新的威胁。
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此次公布的《条例》,不但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网络保护”的相关内容,还明晰了不同情形的法律责任,便于社会各方明确责任,共同助力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推进,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换言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需要家庭、学校、企业、政府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治理合力。家庭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不要沉迷于网络,培养孩子理性的时间管理能力。再者,学校应通过多种方式,让学生认识到网络沉迷对生活、学习的危害,引导学生正确、适度上网学习知识和休闲娱乐。
此外,互联网平台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发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游戏、短视频等,并通过技术手段设置游戏、短视频规则,限制未成年人游戏、短视频类型、时长等。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有害信息的监测、预警、通报、处罚等,应该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网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遇到有损未成年人成长和权益的网络行为,应严惩不贷,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