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这笔赔偿款的兑现,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日前,市民曾某来到汇川区人社局,向帮助她维权的工作人员表示由衷感谢。
今年3月,曾某在汇川区某工地务工时摔伤,医治结束后,工地所属公司未向其支付相应赔偿,也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由于曾某丈夫去世,儿女年幼,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基本生活出现困难,遂就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到汇川区人社局寻求帮助。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此外,因在维权过程中,曾某有可能会经历仲裁和法院诉讼等程序,时间上存在不确定因素。汇川区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考虑曾某实际困难,在收齐相关资料后,立即对曾某及证人作出书面询问调查,并组织曾某与涉事公司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涉事公司一次性向曾某支付赔偿款5.5万元。
据了解,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汇川区人社局通过多种渠道听取群众心声和诉求,聚焦主责主业,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提升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