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近日,赤水市法院在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法官亲自将案件赔偿款3万元送到了原告赵某的家中,解决了当事人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而无法到法院领款的困难。
2020年9月,赵某在自家经营的修理铺为他人修理电动三轮车时,因车主的不当操作致其受伤。受伤让赵某并不富裕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赵某无奈将车主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经过仔细研判案件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责任明确。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赵某与车主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以分期(2期)支付的形式支付5万元赔偿款。
今年12月16日,车主将第一笔赔偿款3万元交到法庭,但赵某因住所地距法院50多公里路程,且事故后身体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为解决赵某的困难,法官立即前往赵某家中将赔偿款交付给赵某。“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个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日前,拿到赔偿款的赵某高兴地说。
据介绍,近年来,赤水市法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服务职能,主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送法上门等便民利民举措,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负担,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