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时值春耕时节,为规范“农业两药(农药、兽药)两料(饲料、肥料)”市场经营秩序,近日,绥阳县检察院与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青杠塘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青杠塘镇的各农资经营商铺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农资经营店的经营资格、进货凭证等资料,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厂名厂址等信息进行了核实,对检查中发现的种子包装袋无生产日期或产品过保质期等情况,责令商家予以下架。
据悉,近年来,绥阳县检察院针对农资市场存在的违规处理农资产品外包装,造成环境被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此次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既是常态化检查,也是对此前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的回头看。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资市场良好运行。”绥阳县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为服务“三农”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