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正安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公益守护联盟”,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专项执法监督行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正安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此次行动。
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该县凤仪街道、瑞濠街道、安场镇等地近40个经营和使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通过排查,查找出涉及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无企业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报告9家145种,“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与药品未严格分区域、堆放混乱5家,“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1家1种,销售过期消毒产品、药品、化妆品3家5种,排查出问题线索10余条。
针对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现场填写监督检查表,下达限期整改监督意见11份、调查笔录4份、拟对3个违法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正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公益保护触角,以“我管”促“都管”,与该县各职能部门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保护领域,积极探索常态化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杨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