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回报社会。”近日,赤水市一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来到赤水市司法局,向该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陈某是赤水市司法局元厚司法所辖区内在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今年初,陈某在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时,表达自己想继续求学的愿望,获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3月,陈某被某技术学院录取。入学后一段时间,校方得知他是社区矫正对象后,欲将其劝退。得知此信息后,陈某向元厚司法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赤水市司法局获悉后,相关领导带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来到学校了解情况,商讨解决办法。
在学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保障和支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教育的条款逐一列举,并进行解读。经协调,学校同意陈某继续就读,并承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其隐私。
近年来,赤水市司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依法管控”的监管理念,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将精准矫治和人性关怀相结合,切实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