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一丁)“今天把大家喊来,主要是就2023年的农村低保评审事宜征求大家的意见,本次投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镇纪委的指导和村监委的监督下进行。”5月10日,在余庆县白泥镇团结村二楼会议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会向参会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说。
2016年以来,团结村借鉴“枫桥经验”,结合“四议两公开”要求,聚焦村级重大事项这一关键,探索建立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时,变“举手表决”为“投票表决”,主动让群众参与到村务决策,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我们村‘两委’班子在探讨村级事务如何更好地管理时,一致同意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票’的‘阳光票决制’,让群众事群众议,这些年实践下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群众主人翁意识更强、村务更阳光公开、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已离任的党员村干部许洪齐说。
据统计,从2016年至今,团结村通过“阳光票决制”表决的村级重大事务共30余次,民主议事通过率100%,村民知晓率高达98%,民生实事满意率在96%以上,得到该村党员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支持;在项目推进、产业发展中没有发生一起因村务决策、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或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