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雪)为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近日,余庆县检察院与余庆县公安局、余庆县应急管理局、余庆县卫生健康局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动协作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行刑双向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以及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正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应当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而不移送的,通过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情形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法律监督活动。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的法律监督活动。
此外,《办法》还就10家单位在信息共享通报、办案协助、重大事项会商和联合专项行动和联合培训等方面建立了相应工作操作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与10家单位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协助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余庆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