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的北京市民赵女士遭遇共享移动电源价格“背刺”,一顿饭的工夫共享移动电源扣款10元。她还在扣款协议中发现了“您确认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某科技公司发出扣款指令……”的字眼,让赵女士为共享移动电源的便民性和安全性打了个大大的问号。(12月8日《法治日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价格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但共享移动电源市场中存在计费标准不一、超过1分钟按1小时计费等问题,这无疑违背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也与乱扣费、缩短免费时长等行为性质相同,表明共享移动电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因此,加大监管力度,共建合理的共享移动电源服务价格秩序,应是当务之急。
对于行业价格乱象,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允许“电量救星”变“钱包刺客”。应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共享移动电源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刘天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