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洲
2月14日,浙江慈溪的蒋先生到一饭店用餐结账后发现,账单上显示1011.80元,损益金额0.20元,结果显示蒋先生应付款为1012元,抹零反被多收2角钱。对此店方解释称是机器“四舍五入”为系统默认。(2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必须正视的是,实行“反向抹零”,这家饭店不是孤例。除了超市购物和餐饮消费,就是出租车等其他服务行业,也常常遇到“四舍五入”,被“反向抹零”。如果是偶遇零币短缺,一些服务行业偶尔不便找零,还情有可原。殊不知,一些商家“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从中牟利。因为,一次“反向抹零”,虽然只有2角钱,看似微不足道,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
商家“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显然侵犯了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合同的解释权也不能完全由一方当事人所享有。对照此规定,饭店等服务行业实行“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同开瓶费、最低消费等格式条款如出一辙,均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换言之,饭店等服务行业实行“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是一种霸王条款,必须予以抵制和查处。首先,对于服务行业“四舍五入”和“反向抹零”的违规行为,除了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介入、严肃查处之外,每个消费者都不要碍于情面、忍气吞声,而应该与其较真,甚至不惜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饭店等作为服务行业,应备足零钱、足额找零和“弃零让利”等,这其实是衡量商家能否诚心为“上帝”服务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