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2月15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在为日常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漏洞、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威胁。《2020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指出,近年来网络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形势愈加严峻,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信息窃取、攻击破坏等恶意活动持续增加,针对数据的网络攻击以及数据滥用问题日趋严重,数据安全风险在未来将更加突出。而修订发布《办法》,无疑是网络安全新形势和新挑战下的应对之策。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并明确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还延长了特别审查程序期限等,这些都对防范和控制网络安全风险具有积极意义。而推行网络安全审查,加强风险识别和控制,也是世界通行做法。
网络现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利器”。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1.6%,高出全球水平,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
然而,如果缺少安全,互联网不仅无法受益于人民,还将损害人民利益,甚至威胁国家安全。当前,互联网安全问题,不仅对个人提出了新挑战,甚至已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等构成了严重威胁。所以,系牢网络“安全结”,以《网络安全法》等为依据,依法管网、依法上网,才能为网络强国建设凝心聚力,也才能使网络成为不断释放正能量、提高网民获得感,为中国梦聚合“网动力”的平台。可见,修订发布《办法》是在为网络安全做“加法”,旨在进一步提升“网动力”。
作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网络主权是管辖本国网络、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根基,不容挑战,如此才能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保障。对此,只有把《办法》中扩大网络安全审查适用范围等措施落到实处,一个更加安全的网络空间才能照进现实,才能更好地造福于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