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凡)针对部分装修企业夸大宣传、不按时履行合同条款、增改装修项目、装修材料不合格、装修合同约定不明确等导致装修消费纠纷较多的情况,日前,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风险,理性装修。
消费警示称,装修服务前,消费者应选择有营业执照、资质的正规家装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要详细注明工期、质量要求、材料明细表、验收等内容,同时还要明确工程延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比例;消费者在选购装饰材料、用品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商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保修单。
此外,在装修过程中要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和质量,仔细检查装修材料和工艺,发现问题及时找装修负责人或装修公司协商解决;消费者要注意留存证据,出现纠纷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