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此前据媒体报道,当前,中国每年有数百万城市离退休人员,他们既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又有资金技术和人脉资源,还有回乡创业和颐养天年的乡愁情怀,是乡村振兴的宝贵人才资源。基于此,近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提出,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
众所周知,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之后,人口流动是双向的,既有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也有城市居民向农村流动;尽管目前城市居民向农村流动,远远比不上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的规模。然而,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换言之,不管是退休官员、知识分子“告老还乡”,还是普通退休人员“返乡养老”,均应得到政策支持。城市离退休人员“返乡养老”,不仅可以提升农村整体素质,而且可以促进乡风文明,弘扬和传承乡贤文化。
鼓励“回乡定居”,还需研制好政策“定心丸”。首先,地方政府应对返乡人员参与乡村建设作出制度安排,使其有利于新一轮的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同时,地方政府应审时度势,加强对返乡人员参与乡村建设的管理和规范,使其趋利避害,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应鼓励探索农村土地性质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新乡贤权益保障办法等。比如,出台鼓励公职人员退休后“告老还乡”等制度,注重解决其回归后的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以一定的物质精神保障吸引更多的贤达人士、成功之士到乡村成为乡贤,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