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我在大学一切都好!谢谢您一直以来的关心。”前不久,拟不起诉未成年人小希(化名)考察期满后,向检察官表示感谢。据悉,这是播州区检察院秉承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构建“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播州区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适用不起诉权,创新“不起诉+N”办案模式,实现了不起诉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一
2023年3月,高三学生小希与人发生矛盾后将人打伤。播州区检察院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开展社会调查后认为,小希此次涉案,主要是因为个性冲动所致。小希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无不良记录,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播州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案件办理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播州区检察院通过“宣告不起诉决定+训诫”的方式督促、警示小希要遵纪守法。小希当场表态具结悔过,承诺今后将加强法律学习,遵纪守法。
“轻罪治理的司法实践探索,需要检察机关创新能动检察履职,转变司法理念。”播州区检察院相关人士说,近年来,该院注重实践创新课题带动工作创新,在轻罪治理中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引导,用足用好相对不起诉制度,促进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促进良法善治。积极探索“不起诉决定+训诫”机制,以“训”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又以“诫”督促当事人对责任的担当。今年以来,该院对227名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训诫,增强了司法办案公开性、法治教育警示性。
同时,该院还积极构建以行政检察为主导,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一体协同履职的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通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围绕被不起诉人是否应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的范围、是否在追诉时效期等问题,邀请行政检察部门介入,避免处罚失衡及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分歧等问题发生,提升案件审查质效。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我们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及相关材料至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的决定,确保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无缝、及时、有效’地反向衔接,消除追责盲区。”播州区检察院相关人士介绍,截至目前,该院行政条线接收并审查刑事检察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8件,发出42份《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对48人予以行政处罚。
二
今年,播州区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辖区一县道旁的土地里有废弃农膜。经走访调查和无人机拍照取证,查明系部分群众为省事和节约成本,未按规定正确处置使用后的农膜。
立案后,该院与案发所在地政府磋商并发出事实确认书。收到确认书后,当地政府责令主管部门和属地村委会组织群众对废弃农膜进行了清理和回收利用,并向广大村民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宣传。
通过办理此案,该院又另立案办理4件与耕地保护相关案件,督促整治农田“非粮化”问题,保护耕地100余亩。
据悉,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该院为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1+1>2”的聚合效果,确保行刑反向衔接落地见效。主动加强与公安及相关行政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等方式,打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行政机关行刑衔接办案通道。在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前,主动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在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之后,继续加强后续监督,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督促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推动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的难题,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共治合力。
对于失火、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的轻罪案件,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还将具有行政处罚必要的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具有可诉性、属于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开展监督。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共移送23条线索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案17件,共追偿生态修复赔偿金95万余元,补殖放流6万余尾、补植复绿617亩。
三
为避免案件不诉了之,播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每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剖析,从个案中发现类案问题、发现社会综合治理等问题,一方面从检察职能出发,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诉源治理。
“我院以不起诉彰显司法温度,以公开听证促进阳光司法,以检察意见维护法律的公正权威,在依法能动履职中探索‘不起诉+’新模式,促进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为平安播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播州区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 (肖华华 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