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仁怀市检察院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践行在每一个办案细节中体现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从“引导侦查+追诉追漏+司法救助”谱写一体化办案“三部曲”,积极拓展救助线索发现渠道,保障了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入推进。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救助30人,发放救助金90余万元。
精准救助编制“暖心曲”
该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因案制宜,精准施救。
该院在办理一起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案件时,了解到被害人罗女士家庭生活困难。为预防被害人家因案返贫,办案检察官上门指导罗女士填写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送助”。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陈某与罗女士曾是一对情侣。因感情不和,罗女士提出分手,而陈某不愿放弃,逐对罗女士伤害泄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立案侦查。仁怀市检察院收到卷宗后通过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不仅涉嫌故意伤害罪,还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但根据卷内已有证据材料无法认定陈某的罪行。
随后,仁怀市检察院刑检部门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仔细审查案卷证据,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罪名适用等问题,适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明确建议,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秉持“应救助即救助,应救助尽救助”的工作理念,将罗女士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做在前面,让司法救助“提前就位”,切实做到司法追责与救济“两不误”。
同时,该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结合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实施相应的救助措施。
拓展宽度弹唱“温心曲”
针对未成年申请人,该院在资金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法治服务保障+心理危机干预”等多元化救助模式,积极对申请人开展心理疏导。近三年来,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39件4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2万元。
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申请人,积极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救助模式,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实现司法救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延伸触角合奏“爱心曲”
该院积极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作用,探索“跨部门+跨单位+跨级别”联合救助模式,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跨部门协作,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坚持“全院工作一盘棋”,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相关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确保救助工作能够准确、及时开展,提高司法救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跨单位联动,联合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该院针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其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减免学杂费、保教费等教育保障,促成教育部门提供“送教上门”。
跨级别办案,有效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该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结合具体案情,考虑本地的司法救助经费有限,积极与上级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救助,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此外,该院在办理跨区域司法救助案件工作中,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在积极协调、建立机制上形成共识,明确在收集所需证明材料时,简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让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争取到救助金,形成一次性救助带动长效性救助的模式。
“救助金发放完毕,并不是案件的终结,我院将持续关注救助人后续情况,定期对救助过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困难信访人等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他们生活状况和救助金使用情况,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仁怀市检察院相关人员说。
(张贵南 记者 杨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