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为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规范药店药品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月26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中心城区各药店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中,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扫码—测温—登记—进店”等程序,逐一进店检查,重点对各药店“测温扫码、暂停出售感冒类药品、建立药店消杀登记、规范药品经营许可”四方面开展检查,要求经营者规范经营。
“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疫情防控作出严格要求,明确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克服一切松懈麻痹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干警要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精准监督对象,认真梳理食品药品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法律监督机制;干警要保持密切联动,创新工作方式,紧密联合职能单位,共享信息交流,建立协调办案体系,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