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随着时代进步,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让“数字”多跑路,个人少奔波,日益成为社会治理当中的共识,那么,努力创造条件实现证照的电子化,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众望所归。国务院办公厅此次印发意见,明确证照电子化的时间表、路线图,不仅使“减证便民”有了更为有力的注脚,而且更可带来多重积极效应。
证照电子化的稳步实施,使得个人与市场主体以后办事可以从“少带证”向“不带证”转变,这无疑可让个人、企业获得更多便利,从时间、精力及经济上节省不少成本;再者,办事当中不必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有利于节约资源,符合绿色化发展方向。还需看到的是,证照电子化的实施,也将带来政务服务的更趋优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转化,这对于推进各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将有所助益。
今后,落实好国家关于证照电子化的相关要求,需要各地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将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建设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工作等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发挥证照电子化在支持企业发展,净化市场生态中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各地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人自觉配合做好证照电子化工作;社会相关职能部门亦应顺势而为,及时将证照电子化事项融入办事规则,不折不扣落实。社会各方齐心协力,证照电子化就能普惠大众,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