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清江
据文旅部消息,为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目标,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根本,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为重点,加大综合执法力度。(8月16日《中国新闻网》)
“低价游”是由来已久的“顽疾”,却又是屡不胜治,反而成为旅游行业的潜规则,这本身就值得思考。“低价游”与强制购物及提成是孪生兄弟,旅行社通过低价合同吸引游客,再通过购物提成实现服务收益,相互绑架构成了畸形的取利模式。
所以,“低价游”的低价虽是价格违法的行为,却满足了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同时因行业特殊性,即可以通过服务过程的强势地位实现利益的转嫁,与纯粹的市场“价格战”有很大的区别。
正因如此,单纯针对“低价游”价格行为的打击与整治是远远不够的。整治“低价游”这一“老顽疾”,更需要新药方,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还要推进旅游服务市场改革,充分运用法治、市场的手段来规范旅游服务市场,将旅行社“低价游”纳入反不正当竞争范畴内规制,放开旅游服务市场,如导游依托协会执业,服务费用明码实价,导游服务费游客直付等灵活的机制,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露头就打、久久为功。如此,方能还旅游市场一份安宁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