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欣)7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赴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时强调,遵义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中医药发展面临的使命任务,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切实增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补齐短板弱项,履行法定职责,以法治方式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中,陶长海先后来到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深入贵州万胜药业、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走进企业展厅、中医院名医堂、学校中医文化馆,通过现场询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实地检查中药产品研发、中医医疗机构运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等情况,并就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市政府汇报了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市有关部门作了补充汇报,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陶长海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中医药“一法一条例”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依据。
陶长海强调,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贵州作为全国中药材主产区之一,发展中医药具有显著的优势、良好的基础和美好的前景。要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加工制造水平,延长中医康养产业链,积极开拓中医药市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提升诊疗服务品质,依法严格监管中药质量,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持续加强科研体系和能力建设,打造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新武,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胜,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玉琼,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花岗区委书记刘东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立,副市长明岩,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田景余陪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