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华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旨在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如今,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等为载体,宪法日益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我们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宪法完善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从呱呱坠地,到朱颜鹤发,从黎明破晓,到甜美梦乡,从日常生活,到劳作生产……守护宪法,就是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一则名为《守护》的主题宣传片吸引不少目光。在宪法的引领与保障下,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完成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今年的活动丰富多彩,不同部门承担着相应的活动组织安排责任。各部门和各地区既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要突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也要注重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更要把各项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自身资源优势,奏响宪法宣传的主旋律和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