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纵观各地历史文化保护更新工作,不难发现,制度创新和保护体系完善是两大主要工作。如去年9月修订的《北京历史文化城市保护条例》,就对政府、基层管理组织、主管部门以及使用人的职责予以了强化厘清,迈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
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入法,这无疑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也具有样板意义。可以说,历史文化是遵义这座城市的根和魂,其保护意义重大深远,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首先,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城市保护工作,在规划修编、项目推进、宣传推广等方面做好工作。不仅要全面加强整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更要对一些具有特别意义的区域进行细化,从而构建点面结合的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体系。
其次,要以项目为驱动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比如,可以某个项目为契机,将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相结合,将其打造成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创意文化等旅游业态为一体,服务与设施一流、参与性与体验性极高的文化旅游胜地。
再次,要完成历史建筑建档,形成保护数据。实际工作中,要通过整合历史文化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区资源,建立和完善古城文化标识系统,致力实现当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一张图”。
此外,还要向市民普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的相关知识,使市民更加全面了解当地历史文化名城的基本情况,唤起萦绕内心的乡愁,更加切身感受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意义,为保护开展相关工作起到良好的宣传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