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遵义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魏树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市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战略定力,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推动全市“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始终带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通过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扎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进一步增强历史自信,练就斗争本领,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遵义大酒店项目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统筹指导市县两级81个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失职失责的4个党组织和13名党员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12人立案审查调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茅台酒和赤水河流域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及酒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立案33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靠前监督,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务院大督查、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程监督,紧盯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耕地保护、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精准监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25件,党纪政务处分36人。
(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法治思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粮食购销领域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040件,立案1864件,党纪政务处分1859人,移送检察机关56人。积极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置涉政法干警问题线索640件,立案211件,党纪政务处分191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扎实开展全市国有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41件,立案18件。加大2020年及以前未结线索和案件办理力度,清理未结线索2218件,办结2214件;清理未结案件690件,结案683件;清理机关各类历史暂存件868件,全部办结。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深化“一案一整改”,发出纪检监察建议63份,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协助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之下,全市共有261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清风正气不断充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监督、联合调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等现象,立案143件,党纪政务处分159人。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肃查处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现象,立案129件,党纪政务处分150人。公开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48批次132起145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四)持续加大民生监督,群众“三感”不断提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探索实施民生监督“提质扩面”工程,把过渡期专项监督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提级监督”等工作相结合,聚焦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民生资金、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对民生领域履职不力、搞虚假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解决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21年,全市共发现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78个,立案669件,党纪政务处分684人,移送检察机关2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立案25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
(五)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纽带功能不断彰显。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工作要求,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有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突出抓好市县巡察上下联动,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2021年,对遵义公交集团等10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疾控中心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650个、问题线索25件。市县两级共组建16个巡察组对14个县级党委、52个职能部门、43个企事业单位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71个、问题线索27件。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召开五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集中通报。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干部队伍建设等7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市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协同高效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四项监督”协调配合、一体落实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列席会议、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建立健全与各类监督主体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进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切实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0名党员领导干部予以问责,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协调联动。制定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下沉式调研监督”工作制度,与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184人次。对各个县(市、区)和73个市直单位(部门)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肃换届纪律,处置问题线索44件,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7万余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349人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6883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8%、20.3%、4.9%、3%,有效发挥了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受到不实举报的52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自身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进步。市纪委常委会始终带头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委机关自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努力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前列、作表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判和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新设民生监督检查室、大数据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将人员力量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倾斜。加大派驻机构建设,完成遵义第四中学、南白中学等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上下贯通、集成联动、协同高效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联动机制。在省纪委省监委统筹下,协作联动参与查处省公路局、七冶集团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督执纪执法流程等工作。稳妥有序完成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同步指导县级监委报告专项工作全覆盖。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17期1362人次,交流调整78人次,选派基层锻炼10人。扎实推进省纪委内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整改问题40个,问责干部9人。坚持刀刃向内,建立“五位一体”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7件,立案3件。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同志们,一年来,我们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些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还存在缺位、错位、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依然突出,高压之下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贪腐方式更加隐蔽多样,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滋生腐败土壤还未铲除,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任重道远。同时,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与适应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有的思想认识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善于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分析、考量和解决问题;有的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不高、履职能力不强;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遵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自我革命、接续守正创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遵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旗帜鲜明提出,要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历史经验,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体悟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立志千秋伟业的战略考量和政治担当,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为保持遵义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聚焦“国之大者”,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主线,深刻领会和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把政治监督抓经常、抓具体、抓深入,推动全市上下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遵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持续加强在深入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各项工作特别是对贵州、对遵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对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及酒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着重围绕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推进“四区一高地”建设、实施三大战略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统筹“三大建设”构建“七大体系”重点任务,紧盯环保督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聚焦党的二十大代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以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工作跟进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二)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深入贯彻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推动“三不”一体取得更大治理效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深化国企和学校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强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加大查处资本无序扩张背后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始终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将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推进行贿人信息库建设。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推动信访工作整体提升。加大对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治力度,着力防范涉外行为违纪违法产生的风险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突出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建好用好警示教育基地,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三)坚定不移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市委“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和营商环境整治年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等不作为,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拍脑袋盲目决策等乱作为,推动工作慢慢腾腾、疲疲沓沓、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等慢作为,以及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等假作为,特别是对不顾地方实际盲目举债、违规借贷融资、违建楼堂馆所、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等顽瘴痼疾反复敲打,对快递送礼、躲进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持续严肃查处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公务活动铺张浪费等行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定期开展“回头看”等制度,以制度之治促常治长效。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改作风、树新风、带民风。
(四)坚定不移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谋划和推进,深入实施民生监督“提质扩面”工程,以全面从严治党实效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深化运用“专”的打法,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和行政审批以及政务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问题,推动监督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深化村级“一把手”提级监督,持续推进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完善群众点题、及时纠治、推动整改机制。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进千村、入万户活动,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特别是要切实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
(五)坚定不移发挥巡察监督利剑和纽带作用,科学谋划、高质量推进六届市委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科学编制六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推动市县巡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开展新一届巡察工作。坚持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强化对县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提升对村(社区)巡察实效,推动巡察工作更加实事求是、精准科学,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不断完善巡察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深化集中反馈、集中交办、集中整治“三位一体”整改工作格局,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总结上一届巡察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推进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构建巡察上下高效联动的新格局。
(六)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集成高效。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审计、统计和财会等各类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强化改革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深化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深化国有企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做好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做好监察官法及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选聘好新一届特约监察员,探索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全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依纪依法恰当处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探索开展监督执纪执法案例指导,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定性量纪畸轻畸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干部澄清正名。
(七)坚定不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转化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履行好机关自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做深做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定审查调查安全、案件查办质量、信息宣传和特色亮点工作“3+1”考核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切实解决问题、改进方法、完善机制。分级分类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专业能力。严格办案安全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百年辉煌激荡人心,伟大事业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开创新业绩、谱写新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