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红花岗区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要求,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
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党建为引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申领公告,明确优待证申领对象、提交材料、审核程序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办理知晓率;选派业务骨干到试点单位参观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强化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搞懂政策、弄清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协调解决设备、场地等问题,按照“一次告知、一站受理、一网办理、协同办结”的申领工作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推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落地见效。
在南关、迎红、长征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前来办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排队,政策咨询、申请受理、确认签字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按照流程有条不紊进行。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发放。
目前,红花岗区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均专门开设了优待证办理窗口,已完成业务人员培训、设备系统配备等工作。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可采取提前预约方式,带上相关证件,到窗口错峰办理;对于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卢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