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回丢开了一桩事,不是你们的话我还要到凤冈去打官司……”67岁的叶某某对正安县检察院检察干警说。
今年7月,正安县检察院收到凤冈县法院《诉前沟通协调通知书》,邀请正安县检察院参与原告叶某某诉被告正安县某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原告叶某某诉被告正安县某局行政赔偿纠纷一案的诉前沟通协调。正安县检察院收到通知后,办案团队根据《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凤冈县人民法院、正安县司法局关于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意见》,及时与正安县司法局沟通,向正安县某局、叶某某了解案件情况,调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双方有和解的意愿,遂组织双方于近日召开了诉前沟通协调会,为双方搭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
会上,在正安县司法局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和解,但在补偿金额上存在较大争议。正安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围绕案件情况及所涉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正安县某局对叶某某作出补偿、叶某某撤诉,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双方对此次诉前沟通协调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正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化解矛盾为目的,依托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的机制,受邀参与行政争议案件化解20余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黄禄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