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义霞)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的重要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然而,蒋某为了还债,炮制一出假官司套取住房公积金,最终东窗事发。
“你借我的一万元钱,请归还一下,有急用。”2022年初,蒋某收到丁某的催债信息。面对债务无力偿还的蒋某,想到了通过假官司,让法院执行提取公积金来还债的主意。
于是,蒋某找到丁某,说明了自己的意图。想到可以收回借款,丁某同意了蒋某的提议。接着,蒋某写了一张借款85000元的借条给丁某。2022年4月,丁某持伪造借条向法院起诉,以蒋某逾期未还款为由申请强制执行。
当年5月,法院将蒋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85000元划拨给丁某,丁某扣除自己的借款后,将剩余的钱给了蒋某。
2023年9月,道真自治县检察院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移交的可疑提取公积金线索后,通过调取丁某银行流水及审查卷宗后,发现了疑点,于是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通知蒋某和丁某接受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丁某与蒋某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
前不久,道真自治县检察院向道真自治县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最终以妨碍民事诉讼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退还套取的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