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汇川区检察院邀请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二大队、三大队,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简称《意见》)进行座谈,进一步提升危险驾驶类轻罪案件治理工作质效。
与会各方根据《意见》精神,结合以往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意见》实施后免于刑事处罚情形的标准把握,从重情形的证据收集,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发出后,双方如何衔接联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共识。
今后,该院将全面准确贯彻《意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继续优化“醉驾案件适用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强化对被从宽处理人员的教育引导;同时积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高灵敏 郝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