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
近年来,多地探索父母护理假。然而,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不了解这一制度,存在“企业不愿放、职工不敢休”等情况。(3月31日《工人日报》)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此背景下,多地纷纷出台并推行“父母护理假”,目的就是让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有一个照护的假期。这无疑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
推行“父母护理假”是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孝文化的有力举措。对于企业而言,落实“父母护理假”则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增强职工的归属感。
然而,由于假期成本分担机制不完善,面临“企业不愿放、职工不敢休”等情况,不利于“父母护理假”的顺利实施和落实。
落实“父母护理假”需有更多保障机制。一方面,应结合各地的实施情况,出台全国性的职工父母护理假条例或实施办法,从而为劳动者请假提供法律依据,并在立法层面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规定,推动“父母护理假”的顺利落实。
另一方面,应考虑探索“企业+保险+财政”成本共担模式,以个人缴纳、企业补贴、政府财政支持及财税补贴的方式,设立父母护理假专项基金,以专项基金为基础,探索建立长期父母护理保险,减轻家庭和企业的负担,形成多方共担机制。
同时,还可以发挥财政和财税调整作用,将用人单位落实“父母护理假”的情况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挂钩。
职工一旦遭遇不能享受“父母陪护假”时,应向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如此,才能让“父母护理假”成为广大职工的一项“看得见”的福利,而不会沦为一项“纸面上”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