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教师林芳(化名)被用人单位以患有地中海贫血、体检中隐瞒贫血病史为由通知解聘。林芳认为自己从不贫血,不存在未如实填报“贫血”问题,要求复核解聘决定。(9月24日《新京报》)
据报道,为林芳做招聘体检的医院证实其3次体检结果均不贫血。而教育部门之所以认定林芳为“地贫”病患者,依据为其在产检中的“地贫”基因检测结果。经血液科医生诊断,林芳为无症状“地贫”基因携带者,而非患者。即便如此,林芳仍被维持解聘处理。
从医学科学角度说,地贫患者和地贫基因携带者之间有着本质区别,这跟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有着本质区别是一样的。
地贫患者,尤其是重型和中间型患者,基因突变导致血红蛋白合成障碍,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贫血、溶血性黄疸、肝脾肿大等症状,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甚至危及生命。而地贫基因携带者则不是,他们虽然体内携带了地贫相关基因的突变,但大多数没有任何症状,或者只是仅有轻微的贫血表现,与正常人无异,对生活和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让人无语的是,主管部门及其领导明知地贫基因携带者并不会影响工作,但只是因为不符合不科学的体检标准,又有人举报,就跟随歧视浪潮,将携带“地贫”基因的教师解聘。
保障地贫基因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包括“地贫基因歧视”在内的各种“基因歧视”之门是时候关上了,这既需要制度化消除,也需要社会化消除。
一方面,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要与时俱进,接纳更多的医学科学意见,像广东等地一样明确“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
另一方面,医疗卫生主管部门需要普及相关疾病常识,提高大众科学认知,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反“基因歧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