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10月21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已有新进展。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高空投掷砖头者周某被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10月21日极目新闻)
虽然高空抛物入刑已是众所皆知,但是周某先是被法院判处死刑,现在又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还是出乎了一些网友的预料。根据以往类似案例来看,多以为周某会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从法律角度来看,周某之所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的主观恶性较大,故意扔下多块砖头,造成不特定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后果严重,行为性质恶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宣判死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肇事者被判死刑,只是这一案件的终点,并不是整个社会反思高空抛物现象的终点。这一案件的宣判,会对公众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醒作用,帮助大家认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而该案当中的一些细节更具警醒作用,而且这里警醒的,不仅仅是高空抛物的人,还有一些小区、办公楼、商业场所的物业公司,以及公安机关。
根据媒体的报道,被告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最终在去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其所住公寓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造成小娄不幸死亡。而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后续又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两次投掷均有人被砸中。
在酿成命案之前,周某已经连续多次有高空抛物行为,且其中两次有人被砸中。
那么问题来了,该公寓楼的物业,知不知道有人屡屡高空抛物?被周某高空抛物砸中的人,有没有报警求助?如果报警求助了,当地公安机关又是如何处理的?既然在周某实施高空抛物之前,国家法律早就规定了高空抛物入刑,为什么周某多次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正如一些网友所表达的遗憾一样:如果周某第一次高空抛物被发现后,他就付出了应有的代价,那么也许后面就不会酿成无辜者被砸殒命的悲剧了。
很显然,这才是整个案件当中最令人遗憾的地方,也是最应该引起我们反思的地方。